2026重庆气象部门事业单位招聘应届生9人公告(二)
发布:2025/11/10 15:44:44 被浏览:5031次
根据重庆气象事业发展需要,现就重庆市气象部门2026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(笔试加面试岗位)事宜公告如下:
一、重庆市气象局简介
重庆市气象局实行中国气象局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双重领导、以中国气象局为主的管理体制。市局本级设10个内设机构,8个正处级直属事业单位和1个社团组织,管理2个正处级地方事业机构;全市设34个区县(自治县)气象局。
二、招聘岗位
具体见《重庆市气象部门2026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岗位明细表(笔试加面试岗位)》(附件1)。
三、招聘条件
(一)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:
1.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;
2.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,政治立场坚定;
3.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,热爱气象工作;
4.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;
(二)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不得报考:
1.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;
2.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;
3.被开除公职的;
四、招聘形式
笔试加面试考试方式。
五、招聘程序
(一)报名
1.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,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可于2025年11月12日9:00至11月25日18:00期间,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,点击首页“热点服务”中的“人事考试网上报名”进入重庆市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,选择“区县委托、社会化服务考试入口”栏目,点击“重庆市气象部门2026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考试报名入口”进行报名。
2.考生根据提示进入“渝快办”统一登录界面,进行网上注册,设置个人密码,填写详细信息。所填信息将作为资格初审的依据。“渝快办”用户名和密码是查询资格审查结果、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依据,请务必牢记。
3.考生报名时应按照网页提示签署诚信承诺书,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,并承担不实填报相应责任。
4.每位考生只能报考1个岗位。
(二)资格初审
由用人单位和重庆市气象局人事处依据《气象部门人员招聘专业目录(2026年版)》,对照岗位招聘条件,对应聘人员学历层次、专业等进行资格初审。资格初审结果通过报名系统进行查询。未通过资格初审的,可于2025年11月27日9:00前修改相关信息或报考其他岗位,重新提交报名信息,逾期未提交或提交后审核未通过的,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。考生应慎重选择报考岗位,资格初审通过后,不得更改报考岗位等报考信息。
(三)网上缴费
资格初审合格后,考生应于2025年11月28日12:00前完成网上缴纳考务费(按照财政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)。未在规定时间缴费的,视为自动放弃。
(四)打印准考证
报名资格初审合格并按照规定缴纳考务费的考生,可于2025年12月16日9:00—12月20日9:00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(rlsbj.cq.gov.cn)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(使用A4纸打印,保证字迹、照片清晰),并在考试当天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。因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,由考生自负。
(五)笔试
1.考试科目为《职业能力倾向测验(C类)》、《综合应用能力(C类)》(分值各150分),采用闭卷笔答方式。考试大纲为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》(附件3)。
(六)资格复审
1.笔试任一科目缺考或成绩为零分的,不得进入面试环节。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,低于合格线考生不得进入面试环节。
2.根据笔试人员的成绩由高到低按照5:1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(达不到5:1的,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)。
(七)面试
面试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。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(满分100分),低于合格线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。
(八)综合成绩计算
1.综合成绩按照“〔《职业能力倾向测验(C类)》成绩+《综合应用能力(C类)》成绩〕÷3×40%+面试成绩×60%”计算。若综合成绩相同,以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;若综合成绩、笔试总成绩相同的,按《职业能力倾向测验(C类)》成绩从高到底排名。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,按四舍五入计算。
2.通过面试的考生《毕业生就业协议》留存用人单位。
(九)体检
1.根据考生综合成绩,按照岗位招聘人员数量等额确定体检名单,体检费用自理。
2.体检参照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》执行。
3.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,视为自动放弃。考生体检不符合要求的,不进入考察环节。
(十)考察
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,重点对思想政治表现、道德品质、综合素质、学业成绩、研究论文、社会实践、业务能力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,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,对其档案进行审核。考生经考察不符合要求的,不予聘用。
(十一)递补及调剂
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,可以从同一岗位考试合格人员中,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。
1.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;
2.拟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;
(十二)公示
根据笔试、面试、体检和考察结果,经重庆市气象局党组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名单。拟聘人员名单将在中国气象局门户网站
(十三)聘用
1.经公示无异议的,在10个工作日内由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《毕业生就业协议》。若毕业生无正当理由不签署就业协议的,视为放弃聘用。
2.将拟聘人员名单报人事司审核备案,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聘用入编手续。受聘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。试用期满合格的,正式聘用;不合格的,取消聘用。
六、纪律要求
(一)招聘工作过程中,对伪造、涂改证件(证明)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,或在招聘过程中有作弊等情形的应聘人员,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。
(二)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,凡发现应聘者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,随时取消其考试、聘用资格。
(三)认真落实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》。参加招聘的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职,严守纪律,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严肃追究责任;在办理聘用事项时,存在回避情形的,严格执行相关回避规定。
(四)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、应聘人员违纪违规行为按照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》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。
七、其他
面试、体检、考察等招聘工作的相关信息将公布在重庆市气象局门户网站(http://cq.cma.gov.cn),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相关信息了解招聘详情。
联系电话:023-89116196
联系时间:工作日9:00—12:00;14:00—18:00
联系地址:重庆市渝北区新牌坊一路68号(重庆市气象局人事处)
文章来源:http://cq.cma.gov.cn/sqxj/ggtz/202511/t20251107_7433803.html
一、重庆市气象局简介
重庆市气象局实行中国气象局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双重领导、以中国气象局为主的管理体制。市局本级设10个内设机构,8个正处级直属事业单位和1个社团组织,管理2个正处级地方事业机构;全市设34个区县(自治县)气象局。
二、招聘岗位
具体见《重庆市气象部门2026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岗位明细表(笔试加面试岗位)》(附件1)。
三、招聘条件
(一)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:
1.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;
2.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,政治立场坚定;
3.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,热爱气象工作;
4.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;
(二)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不得报考:
1.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;
2.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;
3.被开除公职的;
四、招聘形式
笔试加面试考试方式。
五、招聘程序
(一)报名
1.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,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可于2025年11月12日9:00至11月25日18:00期间,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,点击首页“热点服务”中的“人事考试网上报名”进入重庆市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,选择“区县委托、社会化服务考试入口”栏目,点击“重庆市气象部门2026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考试报名入口”进行报名。
2.考生根据提示进入“渝快办”统一登录界面,进行网上注册,设置个人密码,填写详细信息。所填信息将作为资格初审的依据。“渝快办”用户名和密码是查询资格审查结果、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依据,请务必牢记。
3.考生报名时应按照网页提示签署诚信承诺书,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,并承担不实填报相应责任。
4.每位考生只能报考1个岗位。
(二)资格初审
由用人单位和重庆市气象局人事处依据《气象部门人员招聘专业目录(2026年版)》,对照岗位招聘条件,对应聘人员学历层次、专业等进行资格初审。资格初审结果通过报名系统进行查询。未通过资格初审的,可于2025年11月27日9:00前修改相关信息或报考其他岗位,重新提交报名信息,逾期未提交或提交后审核未通过的,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。考生应慎重选择报考岗位,资格初审通过后,不得更改报考岗位等报考信息。
(三)网上缴费
资格初审合格后,考生应于2025年11月28日12:00前完成网上缴纳考务费(按照财政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)。未在规定时间缴费的,视为自动放弃。
(四)打印准考证
报名资格初审合格并按照规定缴纳考务费的考生,可于2025年12月16日9:00—12月20日9:00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(rlsbj.cq.gov.cn)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(使用A4纸打印,保证字迹、照片清晰),并在考试当天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。因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,由考生自负。
(五)笔试
1.考试科目为《职业能力倾向测验(C类)》、《综合应用能力(C类)》(分值各150分),采用闭卷笔答方式。考试大纲为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》(附件3)。
(六)资格复审
1.笔试任一科目缺考或成绩为零分的,不得进入面试环节。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,低于合格线考生不得进入面试环节。
2.根据笔试人员的成绩由高到低按照5:1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(达不到5:1的,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)。
(七)面试
面试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。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(满分100分),低于合格线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。
(八)综合成绩计算
1.综合成绩按照“〔《职业能力倾向测验(C类)》成绩+《综合应用能力(C类)》成绩〕÷3×40%+面试成绩×60%”计算。若综合成绩相同,以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;若综合成绩、笔试总成绩相同的,按《职业能力倾向测验(C类)》成绩从高到底排名。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,按四舍五入计算。
2.通过面试的考生《毕业生就业协议》留存用人单位。
(九)体检
1.根据考生综合成绩,按照岗位招聘人员数量等额确定体检名单,体检费用自理。
2.体检参照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》执行。
3.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,视为自动放弃。考生体检不符合要求的,不进入考察环节。
(十)考察
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,重点对思想政治表现、道德品质、综合素质、学业成绩、研究论文、社会实践、业务能力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,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,对其档案进行审核。考生经考察不符合要求的,不予聘用。
(十一)递补及调剂
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,可以从同一岗位考试合格人员中,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。
1.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;
2.拟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;
(十二)公示
根据笔试、面试、体检和考察结果,经重庆市气象局党组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名单。拟聘人员名单将在中国气象局门户网站
(十三)聘用
1.经公示无异议的,在10个工作日内由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《毕业生就业协议》。若毕业生无正当理由不签署就业协议的,视为放弃聘用。
2.将拟聘人员名单报人事司审核备案,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聘用入编手续。受聘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。试用期满合格的,正式聘用;不合格的,取消聘用。
六、纪律要求
(一)招聘工作过程中,对伪造、涂改证件(证明)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,或在招聘过程中有作弊等情形的应聘人员,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。
(二)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,凡发现应聘者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,随时取消其考试、聘用资格。
(三)认真落实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》。参加招聘的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职,严守纪律,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严肃追究责任;在办理聘用事项时,存在回避情形的,严格执行相关回避规定。
(四)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、应聘人员违纪违规行为按照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》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。
七、其他
面试、体检、考察等招聘工作的相关信息将公布在重庆市气象局门户网站(http://cq.cma.gov.cn),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相关信息了解招聘详情。
联系电话:023-89116196
联系时间:工作日9:00—12:00;14:00—18:00
联系地址:重庆市渝北区新牌坊一路68号(重庆市气象局人事处)
文章来源:http://cq.cma.gov.cn/sqxj/ggtz/202511/t20251107_7433803.html
时间:2025/11/10 15:44:4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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